东莞保安摔断脚,行政复议维持不认定工伤,当事人称将起诉
东莞一保安修剪厂区门外的芭蕉树摔断脚未获东家赔偿一事,有新进展。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对广东莞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莞邑公司)保安陈杰提起的行政复议审查终结,维持人社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2月1日,陈杰告诉南都记者,过年前他将前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就赔偿问题对莞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南都此前报道,陈杰在去年8月摔断脚后,向记者反映东家不给予赔偿及医药费垫付,莞邑公司当时称,“先等人社部门认定是否工伤再谈赔偿”。随后,东莞市人社局对陈杰的受伤不予认定工伤,陈杰继而向东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不予认定工伤东莞市人民政府1月25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东莞市人民政府查明,陈杰系莞邑公司员工,被外派至位于万江的某公司厂区任保安队长,2023年8月18日13时10分许上班期间,在厂区外面路边砍香蕉树时,梯子断裂,导致其从梯子上摔下,造成其双下肢受伤,医院诊断为左跟骨粉碎性骨折等。东莞市人社局认为陈杰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也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其他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于同年11月15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指出,陈杰不服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东莞市人社局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不予认定陈杰此受伤为工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复议决定书称,陈杰主张修剪公司外面路边的香蕉树叶属于其工作范围,其所受伤害应属工伤。首先,根据陈杰及其所在厂区主管人员的《询问笔录》,陈杰值守的厂区出具的情况说明材料指出,陈杰作为保安的日常工作内容主要是负责巡逻、门岗进出登记以及值班区域公共卫生等,该厂区也从未安排保安员去砍公司外面的香蕉树。因此,申请人砍香蕉树不属于其工作范围。其次,陈杰和厂区主管还述称,陈杰所砍香蕉树为当地村民种植,且根据东莞市人社局现场勘验,事故发生的地点距离厂区大门8米外。可见,陈杰受伤的地点不在工作场所内。综上,陈杰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行政复议维持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东莞市人民政府决定,维持东莞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陈杰收到决定书后,对行政复议结果表示不服。2月1日,他前往万江法治惠民中心咨询了律师意见,随后告诉南都记者,过年前他将前往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就赔偿问题对莞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保安与东家未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南都此前报道,去年8月,陈杰认为所在厂区门外路边的芭蕉树过长,而该道路是厂区的唯一出路,芭蕉叶影响了厂区人员出入,修剪芭蕉叶是保安的职责,然而在修剪时不慎摔断脚,而后四处借钱住院治疗花费了数万元,且未获得公司垫付及赔偿。陈杰还指出,在莞邑公司工作多年来,公司方面都没有为他购买社保。莞邑公司方面当时称,先等人社部门认定是否工伤再谈赔偿。陈杰摔落处,身后建筑为值守工厂大门。随后,东莞人社部门对当事保安陈杰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南都记者了解到,在人社部门的组织下,陈杰与莞邑公司于去年底进行了多次商谈。根据双方说法,去年12月时,陈杰方面提出12万至14万元的赔偿,莞邑公司方面表示仅可以给到七八万元的赔偿。目前双方对金额没有谈妥。陈杰罗列的补偿清单合计在12万至14万元之间。当中包括8月18日至9月21日住院期间的手术治疗费用和至今已经花去的治疗费合计5.5万元,伤残补贴以及一年后拆除脚跟钢板的费用合计4万元,此外,还有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助补偿金、受伤以来公司少发的工资等。陈杰向南都记者确认,若公司方面能拿出12万元补偿,他也可以接受。去年12月19日,莞邑公司周经理向南都记者表示,公司方面会本着依法依规的原则,以及考量人情道义,对陈杰的情况进行处理,目前已经专门成立了针对陈杰受伤一事的工作小组。“目前相关部门的鉴定结果是非工伤,我们只能按照这个行政决定来进行协调补偿的问题。”周经理称。采写:南都记者 黄嘉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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